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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1.64亿元!君康人寿3.2%股权将被7折拍卖 已连续4个季度未披露偿付能力报告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复兴网财经 发布时间:2022-01-17
摘要:每经记者 袁园 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发布消息,福州天策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天策”)持有的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康人寿”)3.2%股权将被拍卖。 公告显示,君康人寿的3.2%股权将以评估价的七折作为起拍价而进行拍

每经记者 袁园

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发布消息,福州天策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天策”)持有的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康人寿”)3.2%股权将被拍卖。

公告显示,君康人寿的3.2%股权将以评估价的七折作为起拍价而进行拍卖,拍卖时间始于2月10日,保证金900万元。目前,该拍卖信息已获得7人设置提醒,270余次围观。

起拍价为1.64亿元

根据公开信息,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2月10日10时至2022年2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本次公开拍卖的标的是君康人寿3.2%的股权,该笔股权由福州天策持有。拍卖背后涉及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与福州天策的民事案件。

根据拍卖公告,上述君康人寿3.2%股权的市场评估价值为23371.7万元,但起拍价则为16360.19万元。由此计算,起拍价为市场评估价值的70%。此次拍卖的保证金为900万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规定:买受人悔拍逾期未交纳拍卖余款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重新拍卖。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而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须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者买受人本人与其委托代理人一同,按法院通知的时间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拍卖标的物。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前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拍卖标的物的,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办理前述手续。

君康人寿年报、偿付能力报告均“爽约”

公开资料显示,君康人寿成立于2006年11月6日,是一家全国性股份制人寿保险公司,注册资本62.5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北京,主要经营业务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监管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过多年的发展,君康人寿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黑龙江等地区设立了多家分公司,并拥有保险经纪、保险代理子公司,形成了涵盖银行保险、个人保险、经纪业务及健康产业在内的多元化营销渠道和全方位客户服务网络。

数据显示,2018年君康人寿实现营业收入373.82亿元,净利润1.34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391.26亿元,净利润2.01亿元。由于君康人寿要求评估机构不得对外披露2020年度、2021年1~7月财务数据,所以在评估报告中并未出现近两年君康人寿相关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数据。

值得一提的是,不只是评估报告未出现最近两年的年报数据,在君康人寿的官网上,其年报数据也是只停留在2019年。对于年报延期发布,君康人寿是这么说的:因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延期披露《2020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只是预期披露时期一延再延,最新消息显示,君康人寿《2020年度信息披露报告》预计披露时间不晚于2022年12月31日。

与此同时,君康人寿自2020年4季度至今连续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也未能及时披露。2021年1月30日,君康人寿发布公告表示,应于2021年1月30日之前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及公司官网披露《2020年第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摘要》。因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延期进行上述信息披露,预计披露时间不晚于2021年2月14日。

从目前君康人寿的披露信息来看,显然君康人寿的偿付能力报告也“爽约”了,官网的偿付能力信息披露还停留在2020年3季度。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3季度末,君康人寿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102.47%,最近一期风险评级为C类。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501156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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