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罪案件。被告人常某某虚构能为被害人介绍某置业公司项目,伪造某工程项目洽谈邀请函及相关聊天信息,骗取被害人信任,被害人先后通过微信、银行卡转账给常某某人民币19.1万元。庭审过程中,常某某自愿认罪认罚。经审理,判处被告人常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法官提示,此类以手中有工程项目为名的诈骗案件,不法分子通常虚构工程项目,引诱有投资项目意向的被害人入局,在被害人缴纳保证金等五花八门的虚构费用后失踪,给被害人带来数额巨大的财产损失。(记者 李强) |